关于分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增值收益的通告
为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的统筹分配,我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已于2021年2月将2020年底前收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全额分摊到每户房屋的分户账,详情如下:
分配时间
2021年2月
实施单位
湛江市物业管理中心
分配金额(元)
92282364.43
分配范围
市辖区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账户
特此通告。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9日